当前位置: 首页 > 陕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中巴避税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生效执行的通知的通知

陕国税发[2000]290号颁布时间:2000-11-03

     2000年11月3日 陕国税发[2000]290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 发[2000]16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生效执行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