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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市地税发[2001]14号颁布时间:2001-02-12

     2001年2月12日 市地税发[2001]14号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 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陕财税[2000] 05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 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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