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2000年度上缴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陕国税函[2000]289号颁布时间:2000-10-26
2000年10月26日 陕国税函[2000]289号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煤建设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
知》的有关规定,由你局负责征收管理的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2000年度上
缴总机构管理费的标准为49万元。该企业按规定标准上缴的管理费,准予在所得税
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缴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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