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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电税发[1999]241号颁布时间:1999-10-14

     1999年10月14日 市电税发[1999]241号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 知〉的通知》(陕地税发[1999]184号)转发给你们,各局在征管工作中要 严格依照税收政策处理有关纳税问题。对企业减免增效及其他发现的新情况,各局应 及时时向市局反馈。   文中有关“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省局另行发文后再通知各局。      附件: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 知》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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