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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点的函》的通知

市地税发[1999]171号 颁布时间:1999-07-05

     1999年7月5日 市地税发[1999]171号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点的函》(陕地 税函[1999]070号)转发给你们。如有类似情况,请认真比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点的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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