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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国税发[2002]40号颁布时间:2002-02-27

     2002年2月27日 陕国税发[2002]40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 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 请各地严格按照印发的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 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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