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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地税发[2001]236号颁布时间:2001-11-05

     2001年11月5日 市地税发[2001]236号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 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陕地税发[2001]163号)转发给你们, 请依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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