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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和〈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陕国税发[1999]294号颁布时间:1999-11-09

     1999年11月9日 陕国税发[1999]294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税务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和 〈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92号) 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工作一并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和《合 伙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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