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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楚雄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的批复

云国税函[2004]854号颁布时间:2004-11-11

     2004年11月11日 云国税函[2004]854号 楚雄州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楚雄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楚国税发 [2004]180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 径的批复》(国税函[2003]1239号)和《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的中央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权限的通知》(云国税发 [1998]165号)第一条第四款第三项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楚雄州开发 投资有限公司200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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