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11日 云国税函[2004]861号
思茅市国家税务局:
为促进外贸出口,现分配下达你市2004年第四批出口退(免)税计划300
万元,其中不含退税计划,全部用于办理免抵调库。至此,你市2004年出口退
(免)税计划共计1500万元,其中,退税计划200万元、免抵调库计划
1300万元。
此次下达的2004年出口退(免)税计划必须用于办理2004年1月1日
(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所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以后报关出口货物所发生的免抵调库。
请你们在严防骗税案件发生的情况下,使用好出口退(免)税计划,并按照《
云南省
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后有关出口退税事项的紧急通知》
(云国税函[2004]3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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