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14日 昆国税发[2004]337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接高新技术开发区征管局《关于昆明高新爱克瑞光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免征
企业所得税的请示》(高新国税发[2004]54号)。昆明高新爱克瑞光学技术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12日,注册地址为昆明高新区海源中路18号,
注册资本2388万元,主要从事非球面光学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咨询及生产销
售。该公司于2000年取得云南省科技厅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从
2000年至2002年度一直处于筹建及生产线的建设阶段,于2002年8月取
得收入、2003年初开始投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期限
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3号)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
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001号)第一条第(一)款的规
定,经研究,我局拟同意昆明高新爱克瑞光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免征2003年度、
200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从2005年度开始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当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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