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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昆明高新爱克瑞光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的请示

昆国税发[2004]337号颁布时间:2004-07-14

     2004年7月14日 昆国税发[2004]337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接高新技术开发区征管局《关于昆明高新爱克瑞光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免征 企业所得税的请示》(高新国税发[2004]54号)。昆明高新爱克瑞光学技术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12日,注册地址为昆明高新区海源中路18号, 注册资本2388万元,主要从事非球面光学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咨询及生产销 售。该公司于2000年取得云南省科技厅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从 2000年至2002年度一直处于筹建及生产线的建设阶段,于2002年8月取 得收入、2003年初开始投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期限 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3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 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001号)第一条第(一)款的规 定,经研究,我局拟同意昆明高新爱克瑞光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免征2003年度、 200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从2005年度开始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当否,请批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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