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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举办“全省出口退税政策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云国税办发[2004]22号颁布时间:2004-10-18

     2004年10月18日 云国税办发[2004]22号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今年初省局下发的《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4年度公务员业务培训计 划安排的通知》(云国税函[2004]55号)安排,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 收管理处拟定于10月24日至11月1日分两期举办“全省出口退税政策业务培训 班”,现将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各州、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分管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的业务骨干。   二、培训内容:   1.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2.出口货物退免(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及操作;   3.出口货物退(免)税相关财务知识、管理流程;   4.上机实习,问题研讨等。   三、培训地点:安宁温泉培训中心   四、培训时间和参训人员:   第一期:2004年10月24日报到,25日-27日培训,28日结束。   参训人员:昆明市国税局流转税处、红河、文山、思茅、西双版纳、保山、德宏、 临沧涉外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直属分局)干部各1人;上述8州、市国家税务局所 辖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管理分局)税政科(股)干部,名额为:昆明19人、 红河13人、文山8人、思茅10人、版纳3人、保山5人、德宏6人、临沧8人。   第二期:2004年10月28日报到,29日-31日培训,11月1日结束。   参训人员:昭通、曲靖、楚雄、玉溪、大理、丽江、怒江、迪庆涉外进出口税收 管理分局(直属分局)干部各1人;上述8州、市国家税务局所辖各县(市、区)国 家税务局(管理分局)税政科(股)干部,名额为:昭通11人、曲靖10人、楚雄 10人、玉溪9人、大理12人、丽江5人、怒江4人、迪庆4人。   五、报名   请各州、市国家税务局涉外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直属分局)通知所辖各县(市、 区)国家税务局(管理分局)税政科(股),并统计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不得超员), 于10月20日(第一期)、10月25日(第二期)下班前上报省局进出口税收管 理处(0871--3122055),同时应说明报到当天需要到省局乘车的人员 及到达省局的时间,以便省局安排车辆前往安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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