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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玉溪诺玛特商业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的批复

云国税函[2004]722号颁布时间:2004-08-24

     2004年8月24日 云国税函[2004]722号 玉溪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玉溪诺玛特商业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的请示》(玉国税发 [2004]114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期限问 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3号)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 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云财税[2003]19号)第三条第四款的 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玉溪诺玛特商业有限公司2004年度至2006年度的企 业所得税;减半征收2007年度、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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