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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税局、云南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云地税发[1998]421号颁布时间:1998-09-09

     1998年9月9日 云地税发[1998]421号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免征 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1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 所得税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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