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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纳税人多缴税款退付利息的范围及退库程序的批复》的通知

云地税发[2002]103号颁布时间:2002-09-30

     2002年9月30日 云地税发[2002]103号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州、市中心支 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纳税人多缴税款退付利息的范 围及退库程序的批复》(国税函[2002]566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纳税人多缴税款退付利息的范围及 退库程序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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