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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巴巴多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云地税二字[2002]42号颁布时间:2002-03-27

     2002年3月27日 云地税二字[2002]42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巴巴多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国税发[2002]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巴巴多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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