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推行纳税人“自核自缴”纳税申报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国税征字[1994]10号颁布时间:1994-09-16
1994年9月16日 云国税征字[1994]10号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
随着新税制的实施,税务机关人少事多的矛盾日益突出。推行纳税人“自核自
缴”的纳税申报制度,把税务人员从大量、繁重的核税、开缴款书等事务中解脱出来,
以加强执法监督,是强化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结合我省
实际,就推行纳税人“自核自缴”纳税申报制度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深化征管改革的目标是要形成一个严密、规范、求实、高效,具有现代化技术手
段的、相互协调制约的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的税收征管新格局。建立“自核自
缴”纳税申报制度是实现征管改革目标的关键环节,它对于严肃税收法纪,促进纳税
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加强税务稽核,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国家财政收
入,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国税局机关,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
广泛深入地宣传“自核自缴”纳税申报制度,使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并切实做好
纳税人的思想工作,增强自觉性,保证自核自缴纳税申报制度的顺利施行。
二、实行“自核自缴”的对象和实施步骤
由于我省纳税人的法制观念、业务水平和办税能力参差不齐,实行“自核自缴”
的对象应认真选择,并分步实施。总的要求:一是企业依法纳税观念较强;二是财务
核算健全,财务人员能基本掌握与企业相关的税收知识和办税业务,能正确计算纳税;
三是有健全的税收票证管理制度,保管设施完备。凡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都可作为
“自核自缴”的对象。
具体实施分三步进行:
第一、今年内各县(市)国税局要在县城所在地税务所(分局)进行试点,选择
部分不同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为“自核自缴”的试点对象。试点要有专人监测,
随时了解情况,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认真总结好经验。
第二、1995年内要在所有税务所范围内实行,仍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为实
行对象,“自核自缴”户要达到一般纳税人的30%以上。
第三、1996年、1997年,在所有符合“自核自缴”条件的纳税人中施行。
三、“自核自缴”申报纳税的程序
根据我省情况,提出以下三种方案,供各地选择试行。
方案一: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由纳税人自行填写纳税申报表和缴款书,并
向其开户银行缴纳税款。开户银行审核无误后,加盖收讫日戳,将属于纳税人的申报
表和缴款书的收据联退给纳税人,将缴款书的其它联次和属于税务机关的申报表一并
传送国库。属于税务机关的票据,由税务机关向国库取回。
方案二: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填写缴款书,并向银行缴
纳税款,然后持自行填写好的纳税申报表和盖有银行收讫税款印戳的缴款书报查联,
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方案三: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由纳税人自行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上应付
税款支票,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税款的入库由税务机关通过人民银行的同城票据交
换系统处理完成。
四、票证的管理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领取的缴款书等凭证应认真登记造册,专人保管,专人填开。
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具体时限,如期向税务机关办理结报手续,因管理不善造成
缴款书遗失、被盗、损毁等要严格追究企业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税务稽核、稽查工作
为了保证自核自缴纳税申报的质量和效果,防止税款流失,各地必须加强对试点
对象的税务稽核和稽查。一是开展日常的稻核,即对试点企业纳税申报表进行认真的
审查核实,看其是否按期申报,申报的内容是否属实,申报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税
款是否及时足额入库;二是集中力量开展稽查,要求每半年对试点企业稽查一批,稽
查面不得少于试点面的50%;三是结合一年一度的税收大检查进行重点检查。
六、积极开展对办税人员的培训辅导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实行“自核自缴”企业办税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实行
之初,要采取集中演示操作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原则,把纳税申报的程序、缴款书的
填写和管理,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措施,尽可能详细地向办税人员讲解清楚,
使之切实掌握自核自缴业务。
七、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推行“自核自缴”纳税申报制度,是深化征管改革的基础,它涉及面广,政策性
强,情况复杂,任务艰巨,不仅需要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尤其需要党政领导的重视、
支持和国库、金融等有关部门大力协助与配合。因此,各级国税部门应积极主动向当
地党政领导请示汇报,讲明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与迫切性,请求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要
加强同国库、金融以及其它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召
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协商税收票证的处理和传递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信息反馈措
施,保证“自核自缴”纳税申报制度的正常运转。
八、加强监测反馈
推行“自核自缴”纳税申报制度,是一项既熟悉,又陌生的工作,各级领导务必
引起足够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切实抓紧抓好。要建立监测反馈制度。各试点单
位都应指定专人负责对试点对象的监测工作,随时了解试点运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
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好。要注意总结推广试点经验,认真解剖麻雀,从中得出带有规律
性的东西,用以指导好试点工作。
各地在开展试点工作中,有好经验和做法,应及时上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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