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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木农业特产税征免问题的通知

云财农税字[1997]26号颁布时间:1997-06-19

     1997年6月19日 云财农税字[1997]26号 各州、市、行署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43号文转发给你们。我省国有 林区14个森工企业[名单见[95]云财农税第3号文]的原字木农业特产税按财 税字[1997]43号文规定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木农业特产税征免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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