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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商业储运总公司自印和使用中转运输货运专用发票的批复

云地税发[1995]253号颁布时间:1995-12-21

     1995年12月21日 云地税发[1995]253号 昆明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云南省商业储运总公司请求自印和使用<云南省中转运输货运专用发 票>的请求》(昆地税发[1995]135号文)收悉,经核实,该公司所反映情 况属实,鉴于企业业务特殊。拟同意其使用《云南省中转运输货运专用发票》,对企 业自印的发票,必须列入《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试行规定》进行管理;同时该 发票仅就在该公司范围内(包括曲靖、楚雄、德宏该公司的所属机构)使用,外单位 一律不得使用。   此复 附件:云南省商业储运总公司所属单位名单   单 位 名 称     地点 纳税所在地  性质  省商业储运总公司     昆明 市地税二分局 国有  省商业储运总公司昆明公司 昆明 市地税二分局 国有  省商业储运汽车运输公司  昆明 市地税二分局 国有  省商业储运经营公司    昆明 市地税二分局 国有  省商业储运总公司经营部  昆明 市地税二分局 国有  云南商业储运贸易公司   昆明 市地税二分局 国有  云南商业储运铁路运输部  昆明 盘龙区地税局 集体  省商业储运总公司甸尾公司 禄丰 广通镇地税所 国有  省商业储运总公司瑞丽公司 瑞丽 瑞丽市地税局 国有  省6680信箱        马龙 马过河镇地税所国有  省商业储运贸易部     昆明 盘龙区地税局 集体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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