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以外汇拆合人民币计算营业额问题的通知

云地税发[1996]237号颁布时间:1996-08-08

     1996年8刀8日 云地税发[1996]237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以外汇折合人民币计算营业额问题 的通知》(财税字[1996]50号)转发给体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以外汇折合人民币计算营业额问题的通 知 (2)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