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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和关于股民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云地税二字[1999]88颁布时间:1999-10-15

     1999年10月15日 云地税二字[1999]88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9]61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民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 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627号)转发给你们,希 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民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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