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
辽财税字[2000]43号颁布时间:2000-01-26
2000年1月26日 辽财税字[2000]43号
各市计划委员会、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
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附件: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1999年12月29日
财税字[1999]299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