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

辽财税字[2000]43号颁布时间:2000-01-26

       2000年1月26日 辽财税字[2000]43号 各市计划委员会、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 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附件: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1999年12月29日 财税字[1999]299号)(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