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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渝国税函[1999]330号颁布时间:1999-12-30

     1999年12月30日 渝国税函[1999]330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 [1999]82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和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国税发[1999]3145号)和《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国税函[1 999]204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1999年12 月3日 国税函[1999]829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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