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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通知(八)

财会字[1998]7号颁布时间:1998-01-27

     1998年1月27日 财会字[1998]7号 2153 应付福利费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提取的福利费。   二、提取福利费时,借记"生产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 科目。   支付的职工医药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 员工资等,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福利费的结余。 2161 应付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确定分配的现金股利。公司分配的 股票股利,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应根据通过的股利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借记"利润分配"科 目,贷记本科目。   三、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在实际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 2171 应交税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 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房产税、土地使 用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   公司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在本科目 核算。   二、本科目应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一)应交增值税   公司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 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并按规定进行核算。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 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1.国内采购的物资,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 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 "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 付帐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作相反会计分录。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按确认的投资物资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增 值税额与物资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股本"等科目。   接受捐赠转入的物资,按确认的捐赠物资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资 本公积"科目。   3.接受应税劳务,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 税额),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生产成 本"、"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 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进口物资,按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按进口物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库 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 "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6.小规模纳税人和购入物资及接受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 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计入购入物资 及接受劳务的成本,不通过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   7.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按实现的营业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银 行存款"、"应付股利"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 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 回,作相反会计分录。   8.有出口物资的公司,其出口退税按以下规定处理:   (1)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公司,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 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物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借 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 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   (2)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公司,物资出口销售时,按当期出口物资应收的 款项,借记"应收帐款"等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 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当期出口物资实现的营 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 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 科目。   9.公司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 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 应付福利费"、"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借记"应收帐款"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而没 收的押金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 税额)。   11.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物资改变用途等原 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福 利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 失的部分,应与遭受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   12.本月上交本月的应交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 银行存款"科目。   13.月份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自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未 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转入本科目(未交增值税),结转后,本科目(应交增 值税)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二)未交增值税   月份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自本科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本科目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本科 目(未交增值税);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本科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本科 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本科目(未交增值税),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 --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本月上交上期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   (三)应交消费税   1.销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物资以及以生产的商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等应交 的消费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退税时 作相反会计分录。   2.以生产的商品作为股权投资、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按规定应交纳的 消费税,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 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 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没收的押金应交的消费税,借 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3.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税款(除受托加工或翻新 改制金银首饰按规定由受托方交纳消费税外)。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帐 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 用于销售的,将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等 科目,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 按规定准予抵扣的,按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贷记"应付 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以及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公司,在营业收 入实现时,按应交消费税额,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 消费税)。   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公司因受托代销金银首饰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分别 不同情况处理:以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金银首饰的,其应交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 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以其他方式代销首饰的,其交纳的消 费税等,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有金银首饰批发、零售业务的公司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广告、职工福利、 奖励等方面的,应于物资移送时,按应交消费税,借记"营业外支出"、"营业费用"、" 应付福利费"、"应付工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随同金银首饰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 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公司因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于公司向委托方交 货时,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 税)。   5.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进口物资,其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借记" 固定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6.免征消费税的出口物资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生产性公司直接出口或通过外贸公司出口的物资,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 计算应交消费税。   通过外贸公司出口物资时,如按规定实行先税后退办法的,按下列方法进行会计 处理:   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物资的生产性公司,应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交消费税, 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收到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 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发生退关、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作相反 会计分录。   7.公司将物资销售给外贸公司,由外贸公司自营出口的,其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 税)。   自营出口物资的外贸公司,在物资报关出口后申请出口退税时,借记"应收补贴 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实际收到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发生退关或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作相反会计分录。   8.交纳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应交营业税   1.按其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2.销售不动产,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记"固定资产 清理"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房屋不动产所交纳的营业税,应记入"主营业务税金 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3.销售无形资产,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记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借记"其他 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4.交纳的营业税,借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五)应交资源税   1.销售物资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 交资源税)。   2.自产自用的物资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 源税)。 3.收购未税矿产品,按实际支付的收购款,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银行存 款"等科目,按代扣代交的资源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   4.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在购入液体盐时,按所允许抵扣的资源税,借记本科 目,按外购价款扣除允许抵扣资源税后的数额,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应支付的全 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科目;加工成固体盐后,在销售时,按计算 出的销售固体盐应交的资源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 资源税);将销售固体盐应纳资源税扣抵液体盐已纳资源税后的差额上交时,借记本 科目(应交资源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交纳的资源税,借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六)应交所得税   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的公司,计算出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贷 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   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的公司,计算出当期应计入损益的所得税,借记"所得 税"科目,按规定计算当期应交纳的所得税,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按本期发 生的时间性差异和规定的所得税率计算的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借记或贷记"递延税 款"科目。   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应交土地增值税   1.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 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   2.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八)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公司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 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贷记"银行存 款"科目。   (九)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1.公司按规定计算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 本科目(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2.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十)应交房产税   (十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十二)应交车船使用税   1.公司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管理费用"科 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   2.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 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十三)应交个人所得税   1.公司按规定计算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本 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   2.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交纳的税金;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 公司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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