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通知(九)
财会字[1998]7号颁布时间:1998-01-27
1998年1月27日 财会字[1998]7号
2172 其他应交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除应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
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二、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各种款项,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
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
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应交款的种类设置明细帐。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交纳的其他应交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
额,反映公司多交的其他应交款项。
2181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
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二、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
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应付和暂收等款项的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帐。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项。
2191 预提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
的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
二、按规定预提计入本期成本费用的各项支出,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等科目。实际发生的支出大于已经预提的数额,应视同待摊费用,分期摊入
成本。
三、本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预提但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期末如为借
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支出的费用大于预提数的差额,即尚未摊销的费用。
2201 长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
的各项借款。
二、借入的长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
本科目;归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长期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汇兑损失等借款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
借记"开办费"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借记"财务
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之
前发生的,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发
生汇兑收益,作相反会计分录。
三、本科目应按贷款单位设置明细帐,并按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
2211 应付债券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实际发行的债券及应付的利息。
发行一年期及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债券,应另设"2112应付短期债券"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设置以下四个明细科目:
(一)债券面值;
(二)债券溢价;
(三)债券折价;
(四)应计利息。
三、公司发行债券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按
债券票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债券面值);溢价或折价发行的债券,还应按发行价格
与票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债券溢价或债券折价)。
支付的债券代理发行手续费及印刷费等发行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公司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溢价或折价发行债券,其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债券
票面金额的差额,应在债券存续期间分期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
以采用直线法。
分期计提利息及摊销溢价、折价时,应区别情况处理:
面值发行债券应计提的利息,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应计利息)。
溢价发行债券,按应摊销的溢价金额,借记本科目(债券溢价),按应计利息与
溢价摊销的差额,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应计利息,贷记本科目(
应计利息)。
折价发行债券,按应摊销的折价金额和应计利息之和,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
用"等科目,按应摊销的折价金额,贷记本科目(债券折价),按应计利息,贷记本科
目(应计利息)。
五、债券到期,支付债券本息时,借记本科目(债券面值、应计利息),贷记"银
行存款"等科目。
六、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在本科目中设置"可转换公司债券"明细科目核
算。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以及转换为股票之前,应按一般公司债券进行帐务
处理。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按债券
的面值;借记本科目(债券面值),按未摊销的溢价或折价,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债
券溢价、债券折价),按已提的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股票面值和转换
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实际用现金支付的不可转换股票的
部分,贷记"现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未转换股份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到期还本付息的帐务处理,按上述一般债券处
理。
七、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设置明细帐。
八、公司在发行债券时,应将待发行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票面利率、还本期限
与方式、发行总额、发行日期和编号、委托代售部门、转换股份等情况在备查簿中进
行登记。
九、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偿还的债券本息。
2221 长期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包括采
用补偿贸易方式下引进国外设备价款、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等。
二、公司按照补偿贸易方式引进设备时,按设备、工具、零配件等的价款以及国
外运杂费的外币金额和规定的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借记"在建工程"、"原材料"等
科目,贷记本科目。
公司用人民币借款支付进口关税、国内运杂费和安装费等,借记"在建工程"、"原
材料"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
按补偿贸易方式引进的国外设备交付验收使用时,将其全部价值,借记"固定资产"
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归还引进设备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科目。
三、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应支付的融资租赁费,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
科目;发生的安装调试等费用,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
完工交付使用时,按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支付融资租赁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引进的设备,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即可交付使用的,可不通过"在建
工程"科目核算,发生的费用作为固定资产原价,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和
其他有关科目。
四、长期应付款的利息支出、汇兑损失等费用,属于筹建期间,计入开办费,借
记"开办费"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
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之前发
生的,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发生汇
兑收益,做相反会计分录。
五、本科目应按长期应付款的种类设置明细帐。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支付的各种长期应付款。
2231 递延税款
一、本科目核算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公司,由于时间性差
异造成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以及以后各期转回
的金额。
二、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的公司,按本期应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
得税"科目,按本期应税所得和规定的所得税率计算的应交的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
--应交所得税"科目,按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和规定的所得税率计算的对所得税的影
响金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待以后期间转回时,如为借方余额,
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科目。
当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时,采用递延法进行会计处理的,不需要调整由于税率的
变更或新税的征收对本科目余额的影响;采用债务法进行会计处理的,本科目的余额
应按照税率的变更或新征税款进行调整。
三、公司应设置"递延税款备查登记簿",详细记录发生的时间性差异的原因、金
额、预计转回期限、已转回数额等。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或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转回的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
税的金额。
2241 住房周转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取得的可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资金。
二、公司取得的住房租金收入、住房租赁保证金、拨入的住房资金、分得的公司
职工出售或出租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公司支付的自管和委托代管的住房公积金,应由公司交纳的部分,借记本科
目,应由职工个人负担公司代交的部分,借记"应付工资"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住房周转金不足以交纳应由公司负担的住房公积金的公司,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
住房公积金部分,借记"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公司给予职工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公司
给予职工的住房补贴部分)、"现金"等科目;用住房周转金支付职工住房的维修、管
理费用,以及按国家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其他费用性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公司购买职工住房产权或使用权,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属于应由住房周转金负担的部分,
还应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住房周转金转入"科目。
五、公司出售职工住房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按固定资产出售进行会计处理,通过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出售住房发生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贷记本科目;如为净损失,作相反会计分录。
公司出售职工住房使用权,按出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出售使用权的住房在提取折旧时,借记有关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对已
出售使用权的住房应单独作为一类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公司分得的公司职工出售或出租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本科目。
六、公司应建立"住房基金备查簿",详细记录住房基金的各种来源及用途。公司
提取的职工住房折旧、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公益金中可用住房方面的资金、提取的住房
公积金、取得的住房周转金、借入的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购入住房使用权摊销等,
均应在"住房基金备查簿"的贷方登记;公司用住房基金购买住房、交纳公积金、归还
住房租赁保证金和住房借款等,均应在"住房基金备查簿"的借方登记,"住房基金备
查簿"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为可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
七、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住房周转金的结余。
3101 股本
一、本科目核算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投入公司的股本。公司超过股票面值
发行所得的溢价收入,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不计入本科目。
二、公司应在核定的股本总额及核定的股份总额的范围内发行股票。公司发行的
股票,在收到现金等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
本公积"科目。
三、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分配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
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规定转为股本时,按该债券的面值,借记"应付
债券
--债券面值"科目,按未摊销的溢价或折价,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债券溢价、债券
折价"科目,按已提利息,借记"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
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本科目,按实际用现金支付的不可转换股票的部分,贷
记"现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五、公司股本除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一)符合增资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资;
(二)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
六、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
行存款"等科目。
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
票支付的价款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减少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借记本科目和"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
科目;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按股票面值,借记本科目,按支付的价
款,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七、股东按规定转让出资的,应于有关的转让手续办理完毕时,将出让方所转让
的出资额,在股东帐户有关明细帐及备查记录中转为受让方。
八、公司应将因减资而使股份发生变动的情况,在本科目的有关明细帐及备查簿
中详细记录。
九、本科目应按普通股和优先股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十、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实有的股本数额。
3111 资本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取得的资本公积。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五个明细科目:
(一)股本溢价
(二)接受捐赠实物资产
(三)住房周转金转入
(四)资产评估增值
(五)投资准备
三、公司溢价发行股票,在收到现金等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现金"、
"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贷记"股本"科
目,按溢价部分,贷记本科目(股本溢价)。
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在收到股款时,按
收到股款当日的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确定的
人民币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
贷记本科目(股本溢价)。
公司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股票印制成本等,溢价发行的,从溢价中抵
销;无溢价的,或溢价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
四、公司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
所确定的价值及发生的相关费用,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估计折旧,贷记"累计折
旧"科目,按支付的相关费用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
目(接受捐赠实物资产);公司接受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实物资产捐赠,按同类
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所确定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
本科目(接受捐赠实物资产)。按规定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相关捐赠资产价值转入营
业外收入时,借记本科目(接受捐赠实物资产),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五、公司购买职工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固定资产"或
"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等;同时,属于应由住房周转金负担的部分,
借记"住房周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住房周转金转入)。
六、公司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如评估确认的投出固定资产的净值大于其帐面净
值的,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借记"长期股权投资"
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帐面原价
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贷记"固定资产"、"应交税金"等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固
定资产净值大于投出资产帐面净值的差额,贷记本科目(资产评估增值)。
公司以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如评估确认的投出资产
的价值大于其帐面价值的,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借记"长
期股权投资"科目,按投出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帐面价值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
税,贷记"无形资产"、"原材料"、"应交税金"等科目,按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大于投
出资产帐面价值的差额,贷记本科目(资产评估增值)。
公司按规定将原记入本科目(资产评估增值)的余额转入投资收益时,借记本科
目(资产评估增值),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七、因被投资单位外币折算等所引起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公司应按
分享的份额,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的帐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外币折算等
引起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本公司所拥有的权益增加额,借记"
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投资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准备);公司按持
股比例计算本公司拥有的权益减少额,作相反会计分录。
八、公司按规定可以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但资本公积中的接受捐赠实物资产价
值、资产评估增值以及投资准备等部分,不能转作股本。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
借记本科目,贷记"股本"科目。
九、本科目应按资本公积形成的类别设置明细帐。
十、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实有的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