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通知(九)
财会字[1998]28号颁布时间:1998-06-25
1998年6月25日 财政部财会字[1998]28号
(三)关于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由于企业经营活动中内在的不确定因素,许多会计报表项目不能准确地计量,
只能加以估计,估计过程涉及以最近可以得到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在进行会计
处理时,估计是不可或缺的,例如,发生的坏账,存货陈废、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的
摊销、应计折旧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等等,都需要进行估计。运用合理的估计是会
计核算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并不会削弱会计核算的可靠性。
但是估计毕竟是就现有资料对未来所作的判断,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赖以进行
估计的基础发生变化,或者由于取得了新的信息、积累了更多的经验或后来的发展可
能不得不对估计进行修订。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并不表明原来的估计方法有问题或不
是最适当的,只表明会计估计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的实际情况,在目前已经失去了继续
沿用的依据。
2.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其处理方法为:
(1)如果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有关估计变更的影响应于当期确认。
例如。企业原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提取坏账准备,由于企业不能收回应收账款的比例
已达10%,则企业改按应收账款余额的10%提取坏账准备,这类会计估计的变更只影
响变更当期。因此,应于变更当期确认。
(2)如果会计估计的变更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有关估计变更的影
响在当期及以后各期确认。例如,可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其有效使用年限或预计净残
值的估计发生的变更,常常影响变更当期及资产以后使用年限内各个期间的折旧费用。
因此,这类会计估计的变更,应于变更当期及以后各期确认。
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应计入变更当期与前期相同的项目中。为了保证不同期间
的会计报表具有可比性,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如果以前包括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损
益中,则以后也应包括在相应的损益类项目中,如果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以前包括
在特殊项目中,则以后也相应作为特殊项目反映。
3.会计估计变更在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
企业应按本准则的规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包括变更的内容、变更日期以及为什么要对
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包括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以及
对其他各项目的影响金额。
(3)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不易确定的理由。
4.会计估计变更举例
例 4:ABC公司于1994年1月1日起计提折旧的管理用设备一台,价值84000元,估
计使用年限为8年,净残值为4000元,按直线法计提折旧。至1998年初,由于新技术
的发展等原因,需要对原估计的使用年限和净残值作出修正,修改后该设备的耐用年
限为6年,净残值为2000元。
ABC公司对上述估计变更的处理方式如下:
(1)不调整以前各期折旧,也不计算累积影响数;
(2)变更日以后发生的经济业务改按新估计使用年限提取折旧;
按原估计,每年折旧额为10000元,已提折旧4年,共计40000元,固定资产净值为
44000元,则第五年相关科目的期初余额如下表:
固定资产 84000
减:累计折旧 40000
固定资产净值 44000
改变估计使用年限后,1998年起每年计提的折旧费用为21000元[(44000-20000
÷(6-4)]。1998年不必对以前年度已提折旧进行调整,只需按重新预计的使用年
限和净残值计算确定的年折旧费用,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21000
贷:累计折旧 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