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十二)
财预字[1998]105号颁布时间:1998-03-31
1998年3月31日 财预字[1998]105号
第571号科目对附属单位补助
1.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资金补助附属单位所发生的支出,
包括对附属单位的专项补助和非专项补助。
2.对附属单位补助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补助收回,借记"银
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年终结账时,结转对附属单位的非专项补助,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
目;结转时附属单位的专项补助,借记"上级补助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年终结账前,本科目借方余额为高等学校本年度发生的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的
总额;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5.本科目按接受补助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第581号科目结转自筹基建
1.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的支出。
2.转出自筹基建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自筹基
建经费转回,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结账,借记"事业结余"、"专用
基金--住房基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年终结账前,本科目借方余额为高等学校本年度转出的自筹基本建设经费;结
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三部分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
高等学校在年度终了前,应根据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决算编审工作要求,对各
项收支账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的年终清理结算,在此基础上
办理年度结账,编报决算。
年终清理结算的主要事项包括:
一、清理、核对年度预算收支和各项缴拨款数字
年终前,对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所属各单位之间的全年预算数(包括追加追减
和上、下划数字)以及应上交、拨补的款项等都位按规定逐笔进行清理结算,保证上
下级之间的年度预算数、领拨经费数和上交、下拨数一致。
为了准确反映各项收支数额,凡属本年度的应拨、应交款项,应当在12月31日前
汇达对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核算的高等学校对所属二级单位的拨款应截至12月25
日为止,逾期一般不再下拨。
二、确定年度收支范围
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应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收入,
应按有关规定在年终前全部缴入财政专户。
凡属本年的各项支出,应按规定的支出用途如实列报。高等学校年度支出决算,
一律以截至12月31目的本年实际支出数为准。
三、清理往来款项
高等学校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
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确实清理不完的,应
分析未能清理的情况和原因。
四、核对银行存款和现全
高等学校年终应及时同开户银行对账,银行存款账面余余额应同银行对账单的余
额核对相符。对未达款项,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调整。现金账面余额应同库存现金
核对相符。
五、进行财产清查
年终前,高等学校应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清理金点。发生盘盈、盘亏的,应及时
查明原因,按规定作出处理,调整账务,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六、年终结账
高等学校在年终清理结算的基础上进行年终结账。年终结账包括年终转账、结清
旧账和记入新账。
(一)年终转账。账目核对无误后,首先计算出各账户借方或贷方的12月份合计
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12月末的余额。然后,编制结账前的"资产负债表",试算平衡
后,再将各个收支账户的余额按规定的年终冲账办法,填制12月31日的记账凭单办理
结账冲转。
(二)结清旧账。将转账后无余额的账户结出全年总累计数,然后在下面划双红
线,表示本账户全部结清。对年终有余额的账户,在"全年累计数"行下的"摘要"栏注
明"结转下年"字样,再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年终余额转入新账,旧账结束。
(三)记入新账。根据本年度各涨户余额,编制年终决算的"资产负债表"和有关
明细表。将表列各账户的年终余额数(不编制记账凭单),直接记入新年度相应的各
有关账户,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以区别新年度发生数。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高等学校,其年终结账按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办理。
高等学校的决算经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批后,需调整决算数字时,应按规定的
程序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