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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成立财政部第十一届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的通知

财会[2002]1011号 颁布时间:2002-02-09

     2002年2月9日 财会[2002]1011号   200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已经圆满结束,财政部第十届注册会 计师考试委员会已经完成了各项工作。为了统一领导、组织好2002年度的注册会 计师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有关规定,成立由17人组 成的财政部第十一届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冯淑萍同志,副主任崔建民、刘萍同志,委员(以姓氏比划为序)丁平准、 王世定、冯淑萍、刘萍、刘玉廷、庄穆、李勇、李爽、张克、陈小悦、陈建明、杨敏、 杨益民、秦荣生、崔建民、曹冈、葛明。全国考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 考试办公室),由刘萍同志兼主任。   全国考试委员会负责制定与考试有关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和组织考试工作。 全国考试办公室在全国考试委员会领导下,负责考试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并指导各地 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全国考试办公室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和本通 知精神成立本地区第十一届注册会计考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领导并组织本地区 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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