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六)
财会字[1992]第25号颁布时间:1992-06-25
1992年6月25日 财会字[1992]第25号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表
(会外工01表附表4)
一、本表反映企业各项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在年度内的增减变动情况。编制本表
是为了分析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构成及摊销情况。
二、本表分为“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摊销”、“本年减少”和
“年末余额”五栏,根据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各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三、“年初余额”和“年末余额”两栏,应分别填列各项目的年初、年末摊余净
额,应与“资产负债表”的有关数字相一致。
“本年增加”栏应慎列本年增加的各项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数额。
“本年摊销”栏填列各项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本年摊销数。
“本年减少”栏填列企业因投资等转出的无形资产的摊余净值。本栏内其他资产
各项目一般不发生数字。
四、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本表中增列项目。
五、本表“年初余额”栏+“本年增加”栏-“本年摊销”栏-“本年减少”栏
=“年末余额”栏。
六、本表“本年摊销”栏“无形资产合计”项目的数额,应与“管理费用明细
表”中“无形资产摊销”项目“本年实际”栏的数额相等。
外币资金情况表
(外工01表附表 5)
一、本表所称“外币”,是指非人民币的货币。对于以非人民币货币作为记账本
位币的企业,其人民币也不包括在本表的“外币”概念中。
二、本表反映企业各项外币资产与外币负债的季末或年末余额。编制本表是为了
集中分析企业外币资金的组成,了解企业外币资金的平衡情况。
三。本表“外币户金额”栏,按不同的外币分为“外币金额(期末数)”和“折
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二栏。企业如有多种外币的银行存款或往来款项,可以增设栏
次反映。本表“外币户金额”栏各项目应分别根据有关科目所属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
填列。
为了使本表各项目数字能与“资产负债表”上有关项目的期末数核对相符,本表
各项目,除列出外币金额及折合计账本位币金额外,还同时列出各项人民币户和外汇
兑换券户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及包括外币户、人民币户和外汇兑换券户在内的记账本
位币总额。
本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折合为记账本位币总额”栏的数字应与各种货币“折
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栏的数字之和相等。
四、“外币资产大于或小于外币负债的数额”,为各项外币资产合计数减去各项
外币负债合计数的差额以及各项外币资产折合为记账本位币的合计数减去各项外币负
债折合为记账本位币的合计数的差额。外币资产小于外币负债的差额,应以“-”号
表示。
五、本表中某些项目如果只有人民币数字而没有外币兑换券和外币数字的,可以
不慎。如有其他外币户的资产、负债项目的,还应补充填列。
利润分配表(会外工02表附表1)
一、本表反映企业对当年及以前年度利润进行分配的实际情况和年末末分配利润
的结余情况。
二、本表各项目根据“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三、“利润总额”项目,应根据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项目的本年实际
数填列。
四、“所得税”项目,反映企业年度终了时,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本年应交所得
税。
五、“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三个项目,反
映企业按照规定从当年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三项基金的数额。
六、企业如有以利润转作投资的,可在“企业发展基金”项目下增列“利润转作
投资”项目予以反映。
七、本表“本年实际”栏“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数字,即为“上年实际”栏
“年末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数字。
八、企业经注册会计师查账或经税务机关审查需要对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进行
调整的,其调整的金额,应在本表”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项目中反映。如上年度
增加固定资产的支出,被作为费用列支,今年申报所得税后,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要
求调整并补交所得税。增加的固定资产及其应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应在本年度内
补作会计分录,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和“未分配利润”科
目;补交的所得税,借记“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其中,记
入“未分配利润”科目贷方的固定资产净值的数额,与记人“未分配利润”科目借方
的补交所得税的数额相抵后的净额,在本表“年初来分配利润调整数”项目中填列。
但如该项应调整会计事项是在申报所得税前经注册会计师审查发现的,则只应将固定
资产的净值在本表“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项目中填列。关于调整的内容,还应在
本走下端加以说明。
九、企业如有以筹建期间汇兑收益或储备基金弥补年度亏损的,应在“可供投资
人分配的利润”项目之上,增列“已弥补亏损数”项目予以反映。
十、“已分配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已经决定分配给投资人的股利数额,中外合
资经营工业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工业企业除反映已分配股利的总额外,还应将中方和
外方应分得的股利金额分别列出。
十一、“利润归还投资”项目,反映中外合作经营工业企业本年以利润归还投资
人投资的数额。
十二、企业如在年度中间决定从年初末分配利润中分配一部分股利的,应在分配
股利的月份,增编本表,只列年初未分配利润、已分配股利和期末未分配利润等项数
字,年末编制本表时,应将年度中间分配的股利与年终分配的本年股利合并反映。
产品生产成本及销售成本表
(会外工版表附表2)
一、本表反映企业在年度内生产和销售的全部产品的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编制
本表是为了分析产品成本的组成,比较前后两年成本的变动情况,为挖掘降低成本的
潜力提供参考数据。
二、本表“上年实际”栏,根据上年度本表的“本年实际”烂的数字填列。
三、本表“本年实际”栏各项目的填列方法如下:
“生产成本”各项目,根据产品的生产成本明细账中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和分摊
转入的制造费用全年累计发生净额计算填列。“直接材料”项目下的“其中:进口材
料”项目,应根据“直接材料”成本项目中的“进口材料”项目的全年累计发生净额
计算填列。
“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年初余额”项目和“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年末余额”项目,
分别根据产品的生产成本明细账和“自制半成品”科目的年初、年末余额计算填列。
“产品生产成本”项目,应等于从“生产成本”科目转入“产成品”科目和从
“自制半成品”科目、“生产成本”科目转入“产品销售成本”科目的全年累计合计
数。
“产成品年初余额”项目和“产成品年末余额”项目,根据“产成品”科目的年
初、年末余额分别填列。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年初余额”项目和“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年末余额”项目,根
据“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的年初、年末余额分别填列。
“存货变现损失准备年末余额”项目和“存货变现损失准备年初余额”项目,根
据“存货变现损失准备”科目的年末、年初余额分别填列。
“产品销售成本”项目,应填列从“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生产成本”、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和“存货变现损失准备”等科目转入“产品销售成本”科目的
全年累计数扣除销售退回的变成品成本后的净额,并应与“利润表”中“产品销售成
本”项目的数字相符。
按完工进度和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销售收入实现的企业,应分别在本表“存货
变现损失准备年末余额”项目和“存货变现损失准备年初余额”项目下,增列“已转
未完工生产成本年末余额”项目和“已转未完工生产成本年初余额”项比并根据“已
转末完工生产成本”科目的年末、年初余额填列。
企业有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或寄销)产品的,应分别在“存货变现损失准备年末
余额”项目和“存货变现损失准备年初余额”项目下,增列“委托代销商品年初余
额”项目和“委托代销商品年末余额”项目予以反映。
企业如有因销售产品而引起的应退或应补关税和工商统一税的,应在“产品销售
成本”项目上增列“加:应补关税和工商统一税”项目,或“减:应退关税和工商统
一税”项目予以反映。
四、为了便于编制本表,企业应按月编制本表的底稿。如果由于盘盈等原因增加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或由于销售以外的其他原因(或企业自用、捐赠、盘亏
等)减少产成品、自制半成品且不作销售处理的,应在“减: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年
末余额”项目下,增列“加或减: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本年其他增减数”项目,在
“减:存货变现损失准备年初余额”项目下,增列“加或减:产成品本年其他增减
数”项目予以反映。
五、本表附注部分的“全年工资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全年实际发放给本企业全部
职工的工资总额,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中“就付中方职工工资”和“应付外方职
工工资”两个明细科目的全年累计借方发生额的总和填列。“其中:中方职工”项目,
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中的“应付中方职工工资”明细科目的全年累计借方发生额
填列。
主要产品生产成本、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表(会外工02表附表3)
一、本表反映企业在年度内生产和销售的主要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生产总成本、
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及其在季末、末的结存情况。编制本表是为了反映企业产品品
种的主要构成情况,各种主要产品单位生产成本的升降情况,主要产品的利润水平和
产、销、存之间的比例关系,以及其中的外销产品销售收和销售成本,分析研究企业
利润升降的主要原因和成品资金的占用情况,为企业管理部门加强管理、安排产销计
划、降低产品成本,提供资料。
二、本表分为“单位生产成本”、“本年累计生产”、“本年累计销售”和“期
末结存”四大栏,根据生产成本明细账、产成品明细账和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明细账
中各有关产品的记录计算填列。
三、本表应按每种主要产品逐项填列,非主要产品合并为一行填列。列人本表的
主要产品的范围和种类,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自行规定。一般应占生产总
成本60%以上。凡有出口销售的产品,都要列为主要产品。
四、单位生产成本的降低率按如下公式计算填列。
降低率=上年实际单位生产成本-本年累计实际单位生产成本/上年实际单位生
产成本X100%
如为负数表示成本升高。
六、为制造出口产品按规定免付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的进口材料,与为制造内
销产品应付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的同样进口材料,一般是记入同一材料明细账的。
企业在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时为了说明出口产品和内销产品的盈亏情况,对本表中出
口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应根据进口材料免付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的情况重新计算。
然后根据调整后单位生产成本与销售数量,计算全部出口产品销售成本中的生产成本。
再加上按出口产品销售收入与全部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应分摊的出口产品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算出全部出口产品的全部成本,并与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相比,
求得出口产品的盈亏情况。
七、本表“本年累计销售”中的“销售收入”、“其中:出口销售收入”、“销
售成本”、“其中:出口销售成本”各栏的合计数,应与“利润表”中有关项目的数
字相等。
在年度会计报表中,本表“本年累计生产总成本”栏合计数,应与“利润表”附
表2“产品生产及销售成本表”中的“产品生产成本”项目的“本年实际”栏数字相
等;“
未结存成本”栏的合计数,应与“资产负债表”附表1“存货表”中的“产成
品”项目的“本年实际”栏的数字相等。
制造费用明细表(会外工02表附表4)
销售费用明细表(会外工02表附表5)
管理费用明细表(会外工02表附表6)
一、制造费用明细表、销售费用明细表、管理费用明细表分别反映企业在本年度
内发生的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编制这些报表是为了按规定的费用项目,
分类汇总企业在年度内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以便与本年计划数和上年实际数分别比
较,借以考核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费用比上年的升降情况,以便加强监督,采取措
施,节约开支。
二、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表中所列费用项目作必要的增减。
三、各表都分为“本年计划”、“本年实际”和“上年实际”三栏。“本年计
划”栏根据企业制订的年度计划数填列。“本年实际”栏根据有关科目的明细记录填
列。“上年实际”栏根据上年各报表“本年实际”栏的数字填列。如果表内所列项目
与上年度有不一致的,应对上年度的各项费用数额,按照本表项目进行调整,并在年
度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
四、“制造费用明细表”各项目,只反映各生产车间和工厂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
费用,不包括列入企业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中的各项费用。由于制造费用是经过分摊
记入产品成本的,而企业车间加工制造的一些自制材料油制设备、自制工具等,也要
分摊一部分制造费用,因此,本表各项费用的合计数与“利润表”附表2“产品生产
成本及销售成本表’冰生产成本中的“制造费用”项目的数额不一定相等。
五、“销售费用明细表”各项目,反映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本表各项目的合计数,应与年度“利润表”中“销售费用”项目的数额相等。
六、“管理费用明细表”各项目,反映企业除工厂管理费用以外的一般管理费用。
本表各项目的合计数,应与年度“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的数额相等。
营业外收支明细表
(会外工02表附表7)
一、本表反映企业在年度内发生的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明细情况。
二、本表“本年实际”栏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和“营业外支出”科目所属各
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上年实际”栏根据上年度本表“本年实际”栏的数字
填列。
三、营业外收入各项目的内容如下:
(一)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二)投资作价收益,是指企业以实物和无形资产投资时,其作价高于账面价值
的差额在本年的摊销额。
(三)处理固定资产收益,指对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所得的各
项收入大于固定资产净值和清理费用的数额。
(四)固定资产盘盈,指企业在清查账产中盘盈的固定资产的净值。
(五)罚款收入,指企业因有关单位违反合同等原因而取得的罚款收入。
(六)以前年度收益。指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而在本年度内调整,
计入本年损益的数额,不包括直接从年初未分配利润中调整的数字。
四、营业外支出各项目的内容如下:
(一)投资损失,是指企业对外投资而遭受的损失。
(二)投资作价损失,是指企业以实物和无形资产投资时,其作价低于账面价值
的差额在本年的摊销额。
(三)处理固定资产损失,指对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所得的各
项收入小于固定资产净值和清理费用的数额。
(四)固定资产盘亏,指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盘亏的固定资产净值。
(五)罚款支出,指企业因违反合同规定等而支出的罚款和滞纳金。
(六)捐赠支出,指企业因进行现金、实物等捐赠而发生的支出。
(七)非常损失,指企业因非常原因造成的财产报废、毁损净损失,包括流动资
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非常损失。企业应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对各项非常损失作
必要的说明。
(八)以前年度损失,指企业对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在本年度内调
整计入本年损益的数额。不包括直接从年初未分配利润中调整的数字。
五、本表营业外收入各项目的合计数和营业外支出各项目的合计数,应与年度
“利润表”中有关项目的数字相等。
六、企业如有其他营业外收入或其他营业外支出的,可在本表中增列项目反映。
附注:
一、以某种非人民币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企业,报送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和利润分配表应当换算成人民币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中各项目,一般应采用年末国家外汇牌价换算为人民币金额,
但其中人民币现金、人民币银行存款、和以人民币结算的各种债权、债务,仍应按其
原有的人民币金额计算,与记账本位币换算为人民币金额的部分合并反映。“实收资
本”领目,对于以人民币注册的企业,应当按照投入时的人民币金额或非人民币货币
折合人民币的金额计算;对于以非人民币货币注册的企业,应当按照年末国家外汇牌
价换算为人民币金额反映。由于采用不同汇率换算而发生的差额,不作为汇兑损益,
应在资产负债表投资人权益类各项目之后增列“货币换算差额”项目,予以反映,如
为借方差额,应以“-”号表示。
以人民币注册的企业还应在本表下端附注部分内注明:表中“实收资本”项目的
人民币金额__元,与按年末国家外汇牌价(__)折合的人民币金额__元之间的
差额__元。
(二)利润表中各项目,换算方法如下:“产品销售收入”项目,其中的非人民
币货币销售收入部分用全年加权平均汇率换算为人民币金额,再与其中人民币销售收
入部分相加,予以反映。“销售折扣与折让”项目的换算方法同上。“产品销售收
入”项目减“销售折扣与折让”项目后的差额填入“产品销售净额”项目。“产品销
售税金”项目,按实际应交的工商统一税的人民币金额反映。“产品销售净额”项目
与“产品销售税金”项目相减后的人民币差额,除以相同项目相减后的记账本位币差
额,算出一个换算比例,并将利润表中其他各项目都按此比例换算为人民币金额。
全年加权平均汇率=每月非人民币货币销售收入按当月1日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
额之和/各有非人民币货币销售收入之和
企业应在本表下端附注部分内,注明记账本位币换算为人民币所用的汇率和换算
比例。
(三)利润分配表中“利润总额”项目,应以同期利润表中“利润总额”项目的
人民币金额反映。“所得税”项目,以全年实际应交所得税的人民币金额反映。“年
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和“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项目,以按照上年末国家外汇牌价
换算的人民币金额反映。“已分配股利”项目,以人民币支付的股利部分,以原实际
支付的人民币金额反映。“年末未分配利润”项目,以同期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
润”项目的人民币金额反映。其他项目,按照年末国家外汇牌价换算为人民币金额反
映。由于采用不同的汇率换算而产生的差额,在“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项目下,
增列“货币换算差额”项目予以反映,如果所计算的“年末未分配利润”项目金额大
于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的金额,应以“-”号表示。
二、企业在国外或港澳地区的附属企业(包括需要与企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被
投资企业),如以当地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并编制会计报表的,企业在将附属企业的
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与企业报表进行汇编、合并时,应将附属企业
的会计报表换算成人民币报表,再与企业本身按人民币编制的会计报表进行汇编、合
并。
(一)资产负债表中各项目,一般应采用年末国家外汇牌价换算为人民币金额,
但附属企业账上原以人民币计算的如“公司拨入资金”、“公司往来”等项目,应以
拨付时所用汇率换算成企业账上的人民币金额,以便合并时相互抵销。由于所用汇率
不同而发生的差额,在汇编、合并的资产负债表中投资人权益各项目之后增列“货币
换算差额”项目予以反映,如为借方差额,应以“-”号表示。
(二)利润表中各项目,一般应采用全年加权平均汇率换算为人民币金额反映。
(三)利润分配表中各项目,可以比照以某种非人民币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的企业
将该表换算成人民币报表的方法进行换算,但由于这些境外的附属企业一般没有以人
民币支付的项目,故“所得税”、“已分配股利”等项目均采用年末国家外汇牌价换
算。
三、企业在境内的附属企业,如采用与企业不同的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
应先按“附注一”规定的方法换算成人民币报表(但报表中如有需要与企业报表项目
相互抵销的项目,如“公司拨人资金”、“公司往来”项目等,应换算成与企业报表
中有关项目相同的人民币金额),再与企业本身技人民币编制的会计报表进行汇率、
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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