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关于下发《北京海关“MOU”联络员工作制度》的通知
京关调[1996]281号颁布时间:1996-08-02
1996年8月2日 京关调[1996]281号
本关各处室、海关、办事处:
为了规范我关“MOU”联络员的工作,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关制定了
《北京海关“MOU”联络员工作制度》,现予以下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北京海关“MOU”联络员工作制度
一、明确“MOU”联络员人选。凡签订“MOU”有关对口处室,必须认真选定合适
骨干担任联络员,并报主管关长批准,送调查局备案。
二、“MOU”联络员的职责:落实“MOU”中海关应负有的义务条款,加强对口单
位的联系,沟通情况,互通信息,及时汇报,深化合作项目。
三、“MOU”联络员应履行工作职责,定期与对口单位联络。至少每季必须联系
一次。联络员须将洽谈有关内容报本处室领导同意。
四、“MOU”联络员将联系沟通的情况应及时向本处室领导汇报,并写成书面材
料报调查局,由调查局汇总、上报关领导及总署有关部门。
五、“MOU”联络员在联络工作中应严格遵循签约条款,对于条款外内容超出本
处权限范围的或对方提出的某些其他要求,不得擅自签复,应将研究后有关答复书面
上报关长审批后,再做回复。
六、“MOU”联络员在工作中遇有问题,应提出建议,上报有关领导,以便及时
调整和改进。
附: “MOU”联络员名单
一、邮办处
主管领导:陈爱英 联络员:范尔平
联系单位: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二、稽查处
主管领导:付长生 联络员:刘康
联系单位:北京海龙进出口服务公司
三、首都机场海关
主管领导:赵儒霞
联络员:宋京雁 联系单位:北京市旅游局
联络员:邹卫鹰 联系单位: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四、十八里店海关办事处
主管领导:祁婷阁 联络员:赵宏
联系单位:北京国际货物流通中心
五、监管处
主管领导:柳水才 联络员:周亚春
联系单位:北京外运公司
六、调查局
主管领导:茹水泉
联络员:何志宏 联系单位:北京市安全局
联络员:贺舟群 联系单位:北京市工商局
联络员:杨小华 联系单位:北京市烟草专卖大局
联络员:袁万欣 联系单位:北京市公安局
联络员:褚利杰 联系单位:北京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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