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文书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的通知

税总办函〔2014〕911号颁布时间:2015-06-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预算单位: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财办行〔2014〕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4年10月17日
  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财办行〔2014〕90号)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