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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颁布时间:2014-12-2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2014〕107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备案类税收减免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公告》(厦门市地方税务公告2013年4号)已不适应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予以废止。备案类减免税管理依照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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