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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科联〔2014〕48号颁布时间:2014-11-27
各有关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第十四条的规定和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厦门市201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4〕209号),同意厦门立思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更名,按照变更后的企业名称重新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市201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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