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苏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全省统一扣除标准的公告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5号颁布时间:2012-08-3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经商省财政厅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现将我省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统一扣除标准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1271日起执行。

  附件:全省统一的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标准表

下载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