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疆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新地税四字[2000]019号颁布时间:2000-09-29
上一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下一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失业保险费(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