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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税12366营改增咨询热点(四)

录入时间:2016-04-13

  1. 没有征收营业税的纳税人,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短信要求去办理营改增,要怎么办理

  答:纳税人如无从事文件规定的应税行为,不需要办理营改增确认手续。

  2.建筑企业营改增了,那企业所得税是不是也要改到国税

  答:企业所得税原来在地税管征的,还是在地税管征。

  3、建安企业5月1日营改增了,那么五月份申报期到时候是在地税申报还是在国税申报

  答:五月申报期申报的是四月所属期的税款,所以五月申报期请贵公司在地税申报。

  4.装饰装修服务属于生活服务业还是建筑业税率多少

  答: 装修装饰为建筑服务,适用11%税率。

  5.营改增后适用差额征收的纳税人是否需要进行备案

  答:适用差额征税的试点纳税人应在2016年4月28日前进行备案手续。

  6.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7号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确认调查表》中的“月营业额”是否要进行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

  答:这里填写的营业税的月营业额,不需要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

  7.营改增确认后,纳税人领到发票后能否马上开具

  答:自2016年4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可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领购,但在2016年5月1日前不得开具。

  8.公司为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询问营改增之后是否继续享受优惠

  答:提供的医疗服务若符合《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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