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4-10-29
为进一步引导和帮助海南省大企业的建立健全税务风险内控制度,合理控制税务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制定发布了《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大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公告》(以下简称《规范》),现将《规范》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范》出台的背景
2012年2月我们出台了《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琼国税发〔2012〕55号),在两年以来的试行期间,我们广泛征求了大企业以及各市县局大企业管理部门的意见,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对强化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的具体要求,我们对试行的基本规范进行了一些修改,对比而言,新出台的基本规范结构更加严谨、表述更为规范,此外,我们也充实了规范附带的两个指南的具体内容,便于企业理解和把握,实用性更强。
二、《规范》的制定依据
《规范》的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9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1〕71号)、《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实施税收风险管理指导性意见(试行)>的通知》(琼国税发〔2011〕17号)等文件。
三、《规范》的适用范围
《规范》适用于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定点管理的大企业和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定点管理的大企业。2014年初我们对全省定点管理的大企业名册进行了调整,目前省级和市县级大企业共675户,分别由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和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的大企业管理部门实施专业化的定点管理。
四、《规范》的主要内容
《规范》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共分为总则、税务风险管理组织、税务风险分析和评估、税务风险应对和控制、信息与沟通、监督与评价、附则等七章;附件包括《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大企业一般性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指南》和《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大企业特殊性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指南》。
《规范》对企业内部控制五要素从税务风险角度加以设置和规范,提出了制度、机制的设置要求,也提供了一般性税务风险内部控制的业务指南和税收征管方面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