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法规解读 > 正文
录入时间:2014-09-15
自卸式垃圾车曾按照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反映,自卸式垃圾车实质上是一种通用运输车辆,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如给予免税容易出现漏洞。经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应将自卸式垃圾车归类为不符合免税条件车辆,不再按照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列入免税图册。 特此发布公告予以明确。
上一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解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下一篇: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解读《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优惠(减免税)类涉税事项前移办税服务厅受理的公告》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