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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解读《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录入时间:2014-06-26

  为不断扩大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推动税务机关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按照大连市国税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安排,我局决定对涉税文书报表进行精简规范,切实解决纳税人涉税表证单书多、填表烦、填表难等问题,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最大限度的方便纳税人。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2014年第21号)取消简并的15种涉税文书报表基础上,我局又对15种涉税文书报表进行了取消简并,并从5月1日起施行。

  我局第一批取消简并的15种涉税文书报表,主要包括《发票领购单》、《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发票购(交)旧申报表》、《网络申报纳税协议书》、《补发税务证件申请审批表》等纳税人经常性填报的涉税文书。经初步测算,本次取消简并幅度占比纳税人经常性填报涉税文书总量的20%(不含纳税申报表附表及财务会计报表),预计年平均(指税务登记免填单服务、网络申报协议书取消简并、发票发售文书的取消简并)为11万纳税人减轻19万次填报负担,办税时间平均缩短约4分钟。

  接下来,我局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50号)要求,进一步开展涉税文书报表的取消简并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涉税文书报表的重点清理范围:一是对不在行政审批目录、税收执法权力目录中的相关文书报表,以及文书报表来源文件已废止执行的相关文书报表,马上取消;二是按总局要求设定的涉税文书报表,通过信息共享可以获得相关信息的文书报表,通过改进业务流程,进而取消;三是对我局设定涉税文书报表,填报意义不大,取消简并之后有利于优化服务纳税人的文书报表,予以取消。对以上取消或简并的涉税文书报表,将分批公布。

  今后,我局将对涉税文书报表统一实行归口管理和统一编码制度。统一涉税文书报表式样,填写标准和使用说明。通过顶层设计推进涉税文书报表事项的后续管理,降低征纳双方的涉税风险、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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