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06-05-09
退(免) 税政策 |
增值税退(免)税适用对象 |
消费税退 (免)税适用。对象 |
比 较 |
出 口 免 税 并 退 税 |
①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②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非生产性商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除外)。③特定出口的货物。 |
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非生产性商贸企业除外)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
增值税免税并退税包括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因增值税是在货物销售的各个环节征收,出口货物时免征增值税,但生产企业购进原材料时外贸企业收购货物时均已纳增值税,所以对其退税。消费税免税并退税只适用外贸企业。因消费税仅在生产企业的生产销售环节征收,生产企业直接生产出口消费品时免征消费税,所以也就不用退税了。而外贸企业从生产企业收购消费品时已负担了消费税,所以对其退税。 |
出 口 免 税 但 不 退 税 |
①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②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12类货物除外)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 ③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免税货物出口。(以上货物中限制或禁止出口的除外)。 ④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⑤出口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等。 ⑥有出口卷烟权的企业出口国家计划内的卷烟。 ⑦军品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 ⑧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 |
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 |
增值税免税但不退税基本上对应的是生产或外贸企业购进时免税、内销规定免税、购进时持普通发票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消费税免税但不退税对应的是生产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因消费税仅在生产环节征收,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口时均免税,所以不用退税。 |
出 口 不 免 税 也 不 退 税 |
①国家计划外出口的原油。 ②援外出口货物。 ③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银等。 |
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具体是指一般商贸企业,这类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 |
增值税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针对的是原油及稀有金属等。 消费税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针对的是除生产、外贸企业外的其他商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 |
企业类型 |
增值税应退税额计算 |
消费税应退数额计算 |
比较 |
生 产 企 业 |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实行“免、抵、退”办法。“免”,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
生产企业只免不退消费税。不用计算退税额。 |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只退增值税,免但不退消费税。 |
外 贸 企 业 |
外贸企业实行”先征后退”的办法。 ①外贸企业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再出口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②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特准退税的12类出口货物应退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1+征税值税销售额(外贸率)×6%或5% ③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应退税额=增值税发票注明的金额(不含税)×6%或5% |
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应退税额分两种情况处理: ①从价定率的应税消费品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工厂不含增企业成本。企业收购不含税金额)×税率 ②从量定额的应税消费品应退税额=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
退税税基都是前道收购不含税金额(或数量)。但退税率不同。 增值税退税额按规定退税率计算。征退税之差计入消费税退税额按征税时的适用税率计算,即“征多少退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