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湖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长沙海关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财税〔2014〕13号颁布时间:2014-10-09

各市州财政局、国税局,各隶属海关(办事处):

  现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3〕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