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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税〔2014〕3号颁布时间:2014-09-26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各市州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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