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颁布时间:2015-03-1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4〕16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4〕652号)要求,我局对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省局及省以下国税机关规范性文件设定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我省国税系统无自设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处罚权力事项目录中属于我省各级国税机关实施的《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予以发布。
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1.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
2.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