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8]298号颁布时间:2008-11-20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08]60号)转发给你们,请参阅。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