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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销售电话号码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地税函[2000]165号颁布时间:2000-10-17

     2000年10月17日 豫地税函[2000]165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销售电话号码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00]68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销售电话号码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200 0年9月7日 国税函[2000]689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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