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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向中国绿化基金会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地税函[2000]152号 颁布时间:2000-09-18

     2000年9月18日 豫地税函[2000]152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向中国绿化基金会的捐赠所得税前扣 除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向中国绿化基金会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 题的通知》(2000年8月15日 国税画[2000]628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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