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国家股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通知》的通知
豫地税函[1999]193号颁布时间:1999-11-08
1999年11月8日 豫地税函[1999]193号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国家股股权无偿转让暂
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通知》(国税函[1999]672号)转发给你
们,请知照。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国家股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通知(1999年10月10日国税函[1999]
672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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