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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国家股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通知》的通知

豫地税函[1999]193号颁布时间:1999-11-08

   1999年11月8日 豫地税函[1999]193号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国家股股权无偿转让暂 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通知》(国税函[1999]672号)转发给你 们,请知照。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国家股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通知(1999年10月10日国税函[1999] 672号)(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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