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轻工集体企业主管部门提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地税函[2000]133号颁布时间:2000-08-21
2000年8月21日 豫地税函[2000]133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轻工集体企业主管部门提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国税
函[2000]5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轻工集体企业主管部门提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
(2000年7月19日 国税函[2000]554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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