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轻工集体企业主管部门提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地税函[2000]133号颁布时间:2000-08-21

   2000年8月21日 豫地税函[2000]133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轻工集体企业主管部门提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国税 函[2000]5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轻工集体企业主管部门提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 (2000年7月19日 国税函[2000]554号)(略)                                    (1)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