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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燃气公司有关流转税问题的批复

豫地税函[2000]140号颁布时间:2000-08-27

  2000年8月27日 豫地税函[2000]140号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燃气公司有关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 6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燃气公司有关流转税问题的批复 (2000年8月11日 国税函[2000]616号)(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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