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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豫地税函[2000]139号颁布时间:2000-08-27

  2000年8月27日 豫地税函[2000]139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 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0]5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 业税的通知(2000年8月10日 财税[2000]59号)(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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